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榕委教育工委辦[2012]11號
關于做好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的意見
市屬院校黨委、總支、支部,市教育局機關黨委:
根據中央組織部、省委組織部在基層組織建設年開展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和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印發的《關于做好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的指導意見》榕委組通〔2012〕12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教育系統實際,現就做好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提出意見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要堅持突出重點,主要對機關黨委及其下屬黨支部和院校的黨委、總支、黨支部定級(設黨委和總支的院校要分別對黨委、總支自身及下屬的支部進行定級);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回避問題,不降低標準;堅持規范易行,操作簡便,合理確定工作步驟、程序和要求,保證分類定級有序推進。
二、主要指標
按照中組發〔2012〕6號文件提出的基層黨組織“五個好”標準和“一個好的支部,必須要有一個好的帶頭人、一個好的發展思路、一個好的工作制度、一個好的活動陣地、一個好的保障機制”的要求,綜合考慮基層黨組織的功能定位、職責任務,確定“黨組織帶頭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動陣地、保障機制、工作業績、群眾評價”等七項分類定級指標。
三、方法步驟
一是調查摸底。對本單位基層黨組織狀況進行一次深入調查摸底,廣泛聽取黨員群眾實際反映,準確掌握本單位基層黨組織在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以及作用發揮、社會評價等方面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問題,總結典型經驗,夯實分類定級工作基礎。二是定級方法。基層黨組織的分類定級按百分制評分方式進行,分別賦予七項指標分值,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90分以上為“好”,80—89分為“較好”, 60—79分為“一般”, 60分以下為“較差”。三是序時進度。時間安排總體分三個階段進行:1、基層黨組織自評申報(3月19日——3月25日);2、組織黨員群眾民主測評(3月25日——3月28日),3、上級黨委、總支綜合評定(3月29日——4月1日),定級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各基層黨委、總支、支部將書面總結材料與各項報表一并報送市委教育工委組織部匯總【書面總結材料、自評表、群眾測評匯總表、黨委(總支)分類定級匯總表、相對后進薄弱黨組織整頓轉化基本情況表用A4紙打印,并附電子稿件(U盤拷貝或發郵件至:fzjgwzzb@126.com)】;4、市教育工委組織抽查和綜合評定(4月1日——4月10日),整體工作要在4月中旬前全面結束。
四、組織領導
一是要提高認識。做好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是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的重要基礎,也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有力抓手。各基層黨組織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回避問題,不降低標準的要求,按步驟、程序有序進行。二是落實領導責任。切實把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列入創先爭優和“三服務”(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基層黨委、總支、支部書記要親自抓,切實把要分類定級工作制定當作促進基層組織建設的大事來抓。三是加強檢查指導。教育工委領導將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切實把黨組織底數搞清,把存在的問題找準。及時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指導基層黨組織創新評定的方式和途徑,對完成七項定級指標工作不力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通過激勵先進,鞭策后進,不斷深化創先爭優活動,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整體水平,確保分類定級工作取得實效。四是務求實效。在開展分類定級工作同時,堅持“抓兩頭帶中間”,推動基層組織建設提檔升級。對定為“較差”的基層黨組織,要查找問題癥結,制定整改方案,通過領導掛鉤、派駐工作組、選派干部任職等方法,開展“五定”(定目標、定任務、定措施、定責任、定時限)整頓,促進盡快轉化。對評為“好”的基層黨組織,要結合實施基層組織建設“固本強基工程”,及時總結經驗、鞏固提升、宣傳表彰,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對評為“較好”、“一般”的基層黨組織,組織開展學先進、爭先進活動,促進其工作水平提升。
附:
1、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分類定級參考標準
2、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情況自評表
3、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群眾測評表
4、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情況匯總表
5、相對后進薄弱黨組織整頓轉化情況表
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
2012年3月19日
附件1:
1、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分類定級參考標準
項目及分值 | 評分要點 | 評分辦法 |
黨組織 帶頭人 (15分) | (1)黨組織書記政治素質、黨性觀念以及圍繞中心工作落實黨建工作責任情況;(2)黨組織書記帶頭廉潔自律、承諾踐諾、發揮表率作用情況;(3)黨組織書記抓班子建設及按期換屆情況;(4)黨組織書記帶頭貫徹民主集中制、促進班子團結情況;(5)黨組織書記抓黨員隊伍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情況。 | 黨組織不按期換屆的扣5分;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黨組織半年以上不開展黨的活動的扣5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工作思路 (10分) | (1)黨建工作是否有明確思路;(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務中心、建設隊伍的要求,并形成年度工作計劃情況;(3)工作計劃貫徹落實和定期進行工作總結情況。 | 沒有年度工作計劃的扣5分;沒有工作總結的扣5分,落實不好的扣5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工作制度 (10分) | (1)實施“168”基層黨建工作機制,“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黨性定期分析、黨內激勵關懷幫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2)建立定期分析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和黨組織書記與黨員談心制度情況;(3)黨組織書記列席重要會議、參與重大決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況;(4)落實黨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制度情況;(5)建立黨員直接聯系服務群眾長效機制情況;(6)建立黨組織書記就黨建工作向黨員群眾述職并接受評議制度情況。 | “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黨務公開不落實的,每項扣2分;不開展黨組織書記述職和評議的扣5分;1名領導班子成員每年參加教育培訓時間少于40學時扣3分,1名普通黨員少于24學時扣2分,多于1名的酌情加扣;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活動陣地 (10分) | (1)黨員活動場所建設和使用情況;(2)活動場所宣傳教育設施配備和使用情況。 | 無黨員活動場所的扣10分;有活動場所無教育設施的扣5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保障機制 (10分) | (1)專兼職黨務工作人員配備情況;(2)黨組織工作經費保障情況。 | 機關黨員人數50人以上的不配備專職黨務干部的扣5分;沒有黨組織工作經費的扣5分,經費不能滿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工作業績 (20分) | (1)落實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情況;(2)圍繞中心、履行職責,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各項工作情況;(3)黨組織和黨員聯系服務群眾情況;(4)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成效情況,單位文化是否有特色;(5)黨建工作、業務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級表彰情況;(6)黨建帶群建工作成效和各類群團組織作用發揮情況。 | 黨建工作或業務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群團組織不健全或不發揮作用的扣5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群眾反映 (25分) | (1)黨組織在黨員群眾和服務對象測評中滿意度情況;(2)黨組織活動在黨員、群眾中反響情況;(3)黨員服務意識、辦事效率及群眾信訪或投訴情況;(4)群眾對黨組織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工作的反響情況。 | 黨員群眾和服務對象測評滿意度較低的扣10分;群眾信訪或投訴較多的扣10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注:(1)評分采取總分100分逐項扣分的辦法進行,每個項目分值扣完為止。(2)黨組織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直接定為“較差”:近兩年來黨組織書記和領導班子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的;黨組織長期不換屆或1年以上不開展黨的活動的;近一年來單位有嚴重群訪事件的;黨員群眾和服務對象測評滿意度低于50%的。
2、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分類定級參考標準(私立院校)
項目及分值 | 評分要點 | 評分辦法 |
黨組織 帶頭人 (15分) | (1)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工作作風情況;(2)協調各方利益關系情況;(3)履行黨組織書記崗位職責情況;(4)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情況;(5)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工作部署情況。 | 沒有配備黨組織書記或黨組織書記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扣15分;發展黨員工作不規范的扣1-3分;黨組織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扣2分;落實上級黨組織工作部署不到位的扣1-3分。 |
工作思路 (10分) | (1)制定黨建工作思路、年度計劃情況;(2)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發揮黨組織和黨員作用情況;(3)立足企業實際,創新活動載體情況。 | 黨建工作無計劃的扣3分;與生產經營結合不緊的扣2分;一年組織活動少于2次的扣2分。 |
工作制度 (10分) | (1)實施“168”基層黨建工作機制,堅持 “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情況;(2)建立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制度情況;(3)建立關愛幫扶困難職工制度情況;(4)建立黨組織、黨員承諾踐諾制度情況。 | 沒有按期換屆的扣3分;“三會一課”、民主評議等制度落實不好的扣2分;承諾未兌現的扣2分。 |
活動陣地 (10分) | (1)活動場所建設及設施配備情況;(2)活動場所使用情況。 | 沒有活動場所的扣10分;活動場所設施不全的扣1-3分。 |
保障機制 (10分) | (1)黨建活動經費落實情況;(2)黨務工作力量配備情況;(3)黨組織書記待遇落實情況。 | 無黨建活動經費的扣4分;黨建經費不足的扣2分;黨務工作力量配備不齊的扣2分。 |
工作業績 (20分) | (1)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情況;(2)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動院校健康發展情況;(3)團結凝聚師生,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情況;(4)建設先進院校文化,引導院校履行社會責任情況;(5)黨建帶群建情況。 | 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不明顯的扣1-3分;出現嚴重勞資糾紛的扣5分;群團組織不健全的扣2分。 |
群眾反映 (25分) | (1)黨組織、黨組織書記在院校中的威信;(2)黨員在院校中的形象;(3)群眾滿意度測評情況。 | 根據群眾測評結果酌情扣分。 |
注:(1)評分采取總分100分逐項扣分的辦法進行,每個項目分值扣完為止。(2)黨組織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直接定為“較差”:近一年來沒有開展黨組織活動的;近兩年來黨組織書記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的;近一年來院校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
附件2:
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情況自評表
填報單位: 填表時間: 年 月
領域行業 | 基層黨 組織名稱 | 自評情況 |
自評分 | 自評結果 | 自評分 | 自評結果 | 自評分 | 自評結果 | 自評分 | 自評結果 |
| 好 |
| 較好 |
| 一般 |
| 較差 |
機關、事業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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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 經濟組織 (民辦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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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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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聯系電話:
附件3:
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群眾測評表
黨組織名稱: 年 月 日
項 目 | 測 評 要 點 | 測 評 結 論 |
滿意 | 基本滿意 | 不滿意 |
工作情況 | (1)班子團結,事業心、責任感強,黨員表率作用發揮明顯,形象好情況;(2)“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黨性定期分析、黨內激勵關懷幫扶等制度建立并落實情況;(3)建立定期分析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和黨組織書記與黨員談心制度情況;(4)黨組織書記列席重要會議、參與重大決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況;(5)落實黨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制度情況;(6)建立黨員直接聯系服務群眾長效機制情況;(7)建立黨組織書記就黨建工作向黨員群眾述職并接受評議制度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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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業績 | (1)落實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情況;(2)圍繞中心、履行職責,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各項工作情況;(3)黨組織和黨員聯系服務群眾情況;(4)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成效情況,單位文化是否有特色;(5)黨建工作、業務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級表彰情況;(6)黨建帶群建工作成效和各類群團組織作用發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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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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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總數: 參加測評人數:
唱票人簽字: 計票人簽字: 監察人員簽字:
附件4:
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情況匯總表
填報單位: 填表時間: 年 月
領域行業 | 基層黨 組織數 | 定級結果 |
好 | 較好 | 一般 | 較差 |
數量 | 比例 | 數量 | 比例 | 數量 | 比例 | 數量 | 比例 |
機關事業 單位 |
| 黨委或總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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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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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 經濟組織 (民辦 院校) |
| 黨委或總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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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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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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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聯系電話:
附件5 相對后進薄弱黨組織整頓轉化情況表 |
填表單位: 填表時間:2012年 月 日 |
序號 | 黨組織名稱 | 存在主要問題 | 整頓轉化目標 | 整頓轉化措施 | 完成時限 | 責任人 (姓名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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