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山小學第十屆校園藝術節實施方案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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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03-27 14:08 為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活躍校園文化,加強學生的藝術實踐活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根據《關于開展福州市第十一屆校園藝術節活動的通知》(榕教體[2012]18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福州金山小學第十屆校園藝術節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育人為本,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以學校為基礎,面向全體學生,培養學生良好健康的審美情趣、良好藝術修養,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展示我校藝術教育的豐碩成果。 二、主題:“陽光下成長” 本屆藝術節活動緊密結合并圍繞福建省第四屆中小學藝術節活動要求進行。展示我校學生熱愛黨,熱愛祖國,朝氣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 三、成立福州金山小學第十屆校園藝術節組委會 組委會主 任:柯有我 校長、黨總支書記 組委會副主任:邵林鈞 副校長、工會主席、第一支部書記 組委會委 員:劉 輝 德育處主任 王 敏 德育處副主任 林琤峰 少先隊總輔導員、教工團支部書記 張曉婷 美術教研組組長 吳 靜 音樂教研組組長 劉潔玲 一年段段長 李 妍 二年段段長 林 鶯 三年段段長 張國亮 四年段段長 林希光 五年段段長 陳 倩 六年段段長 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王 敏(兼),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德育處。 四、具體活動安排: (一)藝術表演類: 1、開展校歌的創作與演唱。 向全校教師展開校歌歌詞征集活動,于四月中旬收集整理好歌詞,由音樂組進行譜曲工作。定稿后從起五月份正式教授校歌。 2、“每周一歌” “每周一歌”是我校保留項目。利用每周三上午晨會課進行課外歌曲教授。本學期我們結合“陽光下成長”“學習雷鋒好榜樣”的主題精心挑選了數首歌曲。 3、“班班有歌聲” 擬定于5月22日、23日舉行“班班有歌聲”。每個班演唱兩首曲目。校歌作為必唱歌曲,另外一首曲目自選。要求每班有小指揮。自選作品要求圍繞“陽光下我成長”主題,體現向真向善的校園特質。演唱要求服裝整齊,聲音飽滿,準確表現歌曲。每年段將評選出一等獎二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三名。 4.六一節文娛匯演 擬定于5月31日下午舉行慶六一文娛匯演。開學后就開展合唱、舞蹈、小提琴、鼓號隊等四個興趣小組。五月中旬進行節目篩選,選送1~2個優秀節目參加市里巡評。 (二)藝術作品類活動: 1、學生優秀繪畫手工作品展 4月30日前一至六年級,每班選送2份作品。參展作品必須是獨立繪畫作品;盡量以“陽光下成長”為主題,自主創作,形式自由;作品要求具有美觀性、完整性、藝術性、健康性。內容活潑,形式多樣。從選送作品報送5份作品參加福州市第十一屆校園藝術節展覽,其余作品在校宣傳欄展出。 2、班班有美展 要 求——以“陽光下成長”為主題,用繪畫及手工制作表達對學習生活的感受,表現技法不限。 場 地——各班教室黑板報及學習園地 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時 間——5月10日進行評選
福州金山小學德育處 福州金山小學音樂組 福州金山小學美術組 2012年3月27日 |